近年来,诸城市立足实际,创新体制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推进县域内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提升监管效能,提升市场主体诚信守信经营意识。
一是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体系。根据上级信用监管文件精神,制定出台该市信用监管制度文件,对该市信用监管工作进行总体布局。在53个重点行业领域,由各行业监管部门分别制订出台具体的信用监管制度,为开展信用监管工作提供了坚实的制度支撑。
二是开展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出台了《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配套制定了详细的公共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加大对市场主体各类公共信用信息数据的归集,依托市公共信用平台,新开发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应用系统,根据统一的指标体系,对市场主体和自然人作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将信用评价由高到低分为AAA、AA、A (A+、A-)、B、C、D六个信用等级,为开展联合奖惩提供制度支撑。
三是持续开展信用评价落实差异化监管。结合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归集公共信用数据和行业信用评价为依据,在全市政务服务平台综合受理系统,部署信用联合奖惩微程序,受理业务时,系统将申请人信息与失信人黑名单信息进行自动对比、强制弹出失信及制约内容。对纳入制约管理的申请人,将限制其享受容缺受理、告知承诺、绿色通道等便利化服务,并告知监管部门作为“双随机一公开”等事中事后监管的重点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