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寒亭区法院围绕“一号改革工程”优化营商环境中的信用领域工作,积极推进寒亭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一、对政府机关和公务员有涉执行的案件未能及时履行的,按规定及时进行审核并纳入限高和失信系统;截至目前,我区无政府机关因有未履行判决被纳入失信的单位。
二、 对因政府责任导致的政企纠纷案件,依法加大协调力度,及时上报有关案件信息,多措并举,及时将案件彻底解决,防止对政府信用和营商环境造成损害。
三、根据上级要求开展严重失信主体专项治理,建立动态治理台帐,对已破产、注销等企业及时从失信名单中移除,不断降低我区严重失信名单主体数量。首批甄别出的需移除企业已移除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