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诸城市积极构建合同履约领域信用监管机制,通过完善合同履约制度建设、搭建合同履约监管平台、建立“合同履约监管+公共信用评价”机制,建立起事前事中事后全闭环的监管机制,有效降低发违约风险,持续优化全市营商环境。
一是完善合同履约制度建设。制定《诸城市合同履约监管办法(试行)》,从合同履约信息归集、构建全过程信用监管机制、结果运用等方面,建立了一套完整独立、职责明晰的闭环监管机制,弥补了合同履约监管方面上位法笼统、操作性不强、管理依据不足等问题。
二是搭建合同履约监管平台。诸城市运用创新思维,结合大数据,建设合同履约监管系统,将各类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国企采购、工程建设等合同履约信息全面归集至诸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合同全流程电子化管理,实现合同管理全过程可留痕、可溯源、可追踪。
三是创新建立“合同履约监管+公共信用评价”机制。诸城市将合同履约结果依法依规纳入交易双方信用记录,并作为信用信息定期进行归集汇总和公示通报,对违约的主体进行风险提示和提醒。编制《诸城市市场主体公共信用评价“信易+”应用场景清单》,对于合同履约优秀的市场主体,进行公共信用评价5到10分的加分激励,市场主体可在评先评优、行政审批、不动产登记、招投标、融资贷款、专利申报等方面实施不同的信用激励,引导市场主体履约践诺,营造优良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