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规范政府履职行为,进一步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和数据开放力度,提高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安丘市多措并举,确保“双公示”信用信息及时、有效、准确的对外公示,扎实推进“双公示”信息全面归集、规范报送、依法公开。
建立制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应示尽示。建立“双公示”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和标准体系,完善长效评估和考核机制。
确保实效。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双公示”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的规定,切实落实“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责任制,及时提醒各行业主管部门将“双公示”信息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外公示,确保“双公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数据标准。按照国家“双公示”数据标准填写,确保每条报送数据信息规范、标准,保障“正确率”,严控“迟报率”,杜绝数据瞒报、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