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安丘市围绕招投标领域,加快推进招标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衔接标前标中标后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是强化涉招投标领域信用信息归集。依托安丘市公共信用平台,抓好社招投标领域公共信用信息数据归集,确保信息产生后,数据及时归集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持续健全招投标领域数据库,为加快推进招投标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提供充实的数据支撑。
二是强化涉招投标领域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制定出台《关于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将招标代理纳入信用监管内容,组织全市招标代理企业签订信用承诺,结合平台归集的企业招标代理数据,由行业主管部门对招标代理企业进行年度信用评价,根据信用评价结果开展分级分类监管。
三是强化加强招标代理行业自律建设。通过开展中介代理场内交易年度信用等级评价,鼓励行业协会完善招标代理服务标准规范,开展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评价和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能力评价,为招标人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参考,推动招标代理服务能力提升,不断加强招投标代理行业自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