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公信建设,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坚持不懈加强司法公信建设,是法治建设的重要课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根底。要保障司法公正,唯有规范司法。
坚持不懈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必须依法依规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失信联合惩戒,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环节和重要手段。加大惩戒力度,让失信成本远远高于守信成本,是诚信潍坊建设的重要内容。潍坊在全省乃至全国率先开发严重失信行为联合惩戒系统,对16个领域120类严重失信行为,从获得生产要素、生产经营行为等九个方面实行限制,并建立信用红黑榜集中发布制度,重点围绕司法执行、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注度高、影响大的领域建立信用“红黑名单”,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环境。
坚持不懈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必须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公平正义是人民的向往、幸福的尺度。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潍坊不断探索和完善相关机制,以解决执行难问题、提升司法公信力为出发点,以诉讼诚信建设为切入点,在全国率先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综治协调、法院主导、社会参与、诚信褒奖、失信惩戒”的司法公信体系,让公平正义更加可触可感。
坚持不懈加强司法公信建设,必须始终坚守司法公开公正。要依法推进司法信息、执法公开,规范司法行为,切实让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让司法权在阳光下运行。要建立诉讼诚信信息管理制度,对诉讼参与人在立案、审判、执行及其他诉讼活动中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并进行分级监管。要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以及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建立完善司法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依法依规将徇私枉法以及不作为等不良记录纳入档案,作为考核评价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建立社会诚信体系,是一项庞大的社会系统工程。我们相信,只要社会各界共同努力,讲诚信、尊诚信、守诚信,诚信之花必将开满鸢都大地,诚信之风必将吹进人人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