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信用】讯 近日,从潍坊市市场监管局获悉,为加快推进潍坊市知识产权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日前,潍坊市市场监管局在全省率先出台《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共7章32条,核心内容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失信惩戒。明确了严重失信行为的种类、列入程序、惩戒措施等内容。其中,市场主体的重复违法行为、不依法执行行为、知识产权代理严重违法行为、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提供虚假文件行为等被列为严重失信行为。
二是信用修复。明确了信用修复的情形、修复程序等内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满一年且符合已经自觉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裁决中规定义务、已经主动消除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等情形的,可以依照规定申请信用修复。
三是守信激励。明确了诚实守信行为的种类、时效、激励措施等内容。市场主体获得省级以上专利奖、国家级省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等荣誉的可以列为诚实守信行为。
四是分级分类监管。明确了企业信用风险分类及相应监管措施等内容。按照省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规定,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由低到高分为A(信用风险低)、B(信用风险一般)、C(信用风险较高)、D(信用风险高)四类,分别实施不同的监管措施。
《办法》的出台,对进一步完善“信用潍坊”机制建设,对发挥知识产权信用监管作用、促进市场公平有序竞争、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将以《办法》出台实施为契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高标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