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信用】讯 近日,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今年山东将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精准落实各项帮扶政策,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
据悉,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山东将聚焦农业稳产增产、农民稳步增收、农村稳定安宁,全力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突出年度性任务、针对性举措、实效性导向,扎实有序做好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重点工作,推动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万企兴万村”
引导更多企业到乡(镇)、村投资兴业
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今年山东将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机制。充分发挥信息化、数字化平台作用,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根据监测帮扶对象的风险类别、发展需求等开展针对性帮扶,及时消除返贫风险,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困难群众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稳步提高保障标准,确保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继续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工作。
。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持续提升“两不愁三保障”水平。深入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更多企业到乡(镇)、村投资兴业。在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框架下,继续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调整优化省内协作帮扶机制,开展涉农县(市、区)乡村振兴率先发展类与赶超发展类“一对一”结对帮扶。
提高脱贫人口
家庭经营性收入
今年,山东将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增收。支持脱贫地区发展壮大特色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提高脱贫人口家庭经营性收入。加强扶贫项目资产运营管护,确保项目良性运行、脱贫群众稳定受益。逐步提高省级以上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支持帮扶产业补上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强化龙头带动作用,促进产业提档升级。
同时,继续实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和富民生产贷。摸清脱贫人口就业能力、就业需求和就业意愿,加大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持续实施“雨露计划”,通过以工代赈、开发公益岗位、发展就业帮扶车间和残疾人辅助性就业等方式,帮助脱贫人口就地就近就业、灵活就业。鼓励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社会组织提供专业化就业服务,推动脱贫人口有组织的转移就业。
开展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
全省启动建设30个以上
实施意见提出,支持重点帮扶区域加快发展。建立省级领导同志联系指导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以下简称重点县)制度。细化落实支持重点县的政策措施,开展重点县帮扶政策效果评估。中央和省财政衔接资金对重点县予以倾斜支持。持续加大重点县信贷投入。加大重点县保险产品供给,开展指数保险、“保险+期货”等试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奖补政策适度向重点县倾斜。
今年,山东将开展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推进区建设,全省启动建设30个以上。加强黄河滩区居民迁建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开展搬迁群众就业帮扶专项行动,加大产业扶持力度,完善安置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